如何遏制“千校一面”,鼓勵高校“各展所長”?新一輪本科教育教學評估正在做出探索——評估分類,引導高校找準自身定位。
近日教育部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實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對“十四五”新發展階段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工作作出整體部署和制度安排。
這是繼2014—2018年審核評估總體完成後,教育部在教育強國戰略背景下啟動實施的新一輪審核評估,是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進一步推進教育督導改革推出的硬招實招。
《方案》主動适應高等教育普及化階段多樣化發展需求,依據不同層次不同類型高校辦學定位、培養目标、教育教學水平和質量保障體系建設情況,提出以評估分類引導科學定位。
國家督學、大連理工大學原副校長李志義表示,實行評估分類,是我國高等教育評估領域探索分類評價的肇始之筆,成為新一輪審核評估的突出亮點之一。
教育部教育督導局負責人介紹,根據高等教育整體布局結構和高校辦學定位、服務面向、發展實際,本輪審核評估分為兩大類。高校可根據大學章程和發展規劃,綜合考慮各自辦學定位、人才培養目标和質量保障體系建設情況等進行自主選擇。
第一類審核評估針對具有世界一流辦學目标、一流師資隊伍和育人平台,培養一流拔尖創新人才,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重點考察建設世界一流大學所必備的質量保障能力及本科教育教學綜合改革舉措與成效。
第二類審核評估針對高校的辦學定位和辦學曆史不同,具體分為三種:
一是适用于已參加過上輪審核評估,重點以學術型人才培養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
二是适用于已參加過上輪審核評估,重點以應用型人才培養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
三是适用于已通過合格評估5年以上,首次參加審核評估、本科辦學曆史較短的地方應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第二類審核評估重點考察高校本科人才培養目标定位、資源條件、培養過程、學生發展、教學成效等。
評估指标體系分為兩類四種方案。第一類評估少而精;第二類評估量大面廣。在評估指标設計上,注重定性指标與定量指标結合。指标體系注重兜底線促發展,既體現國家意志,又給學校留足發展空間。通過模塊化設計定性指标,首次設置統一必選項、類型必選項、特色可選項、首評限選項,由高校根據要求和辦學實際自主選擇。采取增加定量指标,設置必選項和可選項,必選項對标國家底線要求,可選項引導高校辦出特色和水平。
李志義認為,此次教育部以審核評估為切入點,從人才培養這一高校核心任務出發,創造性采取柔性分類、評估分類方式探索分類評價,有理有據、凸顯智慧,每所高校都能夠直觀、準确地選準自己的評估類型方案。這些舉措,充分尊重了高校的辦學自主權和階段性發展特點。每所高校都能夠直觀、準确地選準自己的評估類型方案。“這是我們探索建立高等教育分類評價制度的一次成功創舉,對于真正引導高校實現特色發展、内涵發展具有重大意義。”